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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2017年噪声危害专项治理 及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方案

目录:行业动态点击率:发布时间:2017-03-20 17: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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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2017年噪声危害专项治理及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市职业性噪声聋发病已占报告职业病的第一位,我市又是高噪声作业企业高度集中的地区。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推动涉及高噪声危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夯实职业病防治基础工作,遏制我市近年来职业性噪声聋高发态势,市安全监管局决定在我市噪声危害较重的金属冶炼与金属制品、通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陶瓷制造、纺织、木质家具与其他强噪声作业(包括:近两年内出现职业性噪声聋病例企业、近两年出现3例以上疑似噪声聋病例以及接触噪声危害劳动者50人以上企业)等七类企业(以下简称“七类企业”)开展噪声危害专项治理,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七类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水平,降低“七类行业”职业安全健康危害,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全面掌握“七类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数量、类型、生产规模、从业人数及接触噪声危害人数等情况。

(二)“七类企业”职业卫生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完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合格、职业卫生档案符合《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符合规范。

(三)“七类企业”必须完成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按规定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劳动者100人以上企业应开展日常检测,其他企业逐步开展日常检测。

(四)“七类企业”必须按照《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附件1)的要求制定本企业的《听力保护计划》。对噪声超过90dB的作业岗位应优先考虑开展工程控制,落实源头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改造,淘汰落后高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实行有效的隔声、吸声、防止噪声传播等工程控制措施,降低作业场所噪声水平或达到噪声作业限值标准。

(五)“七类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规范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组织接触噪声作业人员开展听力保护培训;依法处置职业禁忌症、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落实职业病人待遇和保障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规范职业安全健康警示标志、标识设置及合同告知。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7年2月-2017年4月)摸底调查、宣传培训、启动阶段

   工作内容如下:

   1.各区安全监管局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2.各区依据智能安监系统、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以及近两年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报告情况认真筛选,逐一排查,摸清本区“七类企业”的详细情况,并于2017年4月14日之前,将噪声危害企业统计表(附件2)和噪声危害企业明细表(附件3)上报市安全监管局。

   3.对“七类企业”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举办专题培训班,培训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知识,解读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法、目标和要求。

   4.结合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职业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向相关企业和劳动者宣传噪声危害治理、听力保护知识。

(二)第二阶段(2017年5月-2017年11月)治理阶段

   工作内容如下:

   1.参照《佛山市工作场所噪声危害检查表》(附件4)的内容对企业开展评定,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开展整改。

   2.针对球磨、抛光、打磨、冲压、破碎、切割、织布、喷涂等噪声危害严重的岗位督促企业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消除噪声源、减少噪声传播等方式,采取改进生产工艺与操作方法、增加消声器、安装吸声、隔声、隔振装置、建立隔音室等手段使作业场所达到或降低噪声限值标准,有效降低噪声危害。各区要创建至少2-3家噪声防护示范企业,要注重推广优秀企业的先进经验,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好的方法,好的措施要积极向辖区内同类型企业推广。

   3.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防护用品台账,严格执行涉噪岗位防护用品佩戴制度,合理安排涉噪岗位劳动者的作息时间,切实开展听力保护计划,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4.督促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全面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通过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防噪设施整改和个体职业病防护品佩戴及正确使用。

(三)第三阶段(2017年12月)验收与总结阶段

   工作内容如下:

   各区安全监管局根据《佛山市工作场所噪声危害检查表》组织对“七类企业”噪声治理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认真总结治理工作经验,并将验收结果上报市安全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将不定期组织督查,并随机抽查部分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市近几年噪声聋病例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各区要深刻认识到噪声危害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统筹各方资源,确保如期完成治理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各区应把噪声危害专项治理纳入2017年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的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分解任务,纳入对镇街、政府各部门的考核内容,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市、区政府报告整治进展情况。

(二)与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相结合,示范先行

   作业场所的噪声治理,要与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相结合,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验收。各区应下大力气指导培育示范,要在不同行业培育2-3个防噪与听力保护示范企业,通过召开现场会或组织行业协会会议在全行业推广,提高专项整治实效。

(三)突出重点,强化执法

   各区安全监管局要紧紧围绕重点行业的重点岗位,强化工程治理、检测监测、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关键环节,督促企业落实治理措施,把专项整治对象纳入2017年重点执法范围,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坚决打击企业违法危害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的行为。

(四)整合力量,提高效率

   噪声治理难度大、专业性强,各区安全监管局要充分借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噪声工程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工作。同时各技术服务机构应承担起现场指导义务,指导企业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使其达到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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