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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相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目录:评价报告点击率:发布时间:2021-08-31 08:59:33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达相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邱小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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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达相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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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六联社区长山工业区168号A6栋102、A7栋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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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达相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 2012年8月,注册金额100万美元,原工作场所地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田头社区金田路255-1号,于2020年1月进行搬迁,迁址后工作场所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六联社区长山工业区168号A6栋102和A7栋101,建设项目主要租用A6栋102车间和A7栋101车间作为本项目工作场所使用,用于生产不锈钢剪折件、铁剪折件、通风管等金属制品。 为了分析、评价“达相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可行的职业卫生技术设施和管理对策,建设单位在搬迁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等有关规定,于2020年9月委托广东安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建设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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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苏琼岛、林伟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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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0.10.20 |
陪同人 |
邱小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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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郭志城、温海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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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时间 |
2020.11.11-11.13 |
陪同人 |
邱小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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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邬梓瑜、吕倩芸 |
检测时间 |
2020.11.11-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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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电焊烟尘、甲苯、二甲苯、丙烯酸、正己烷、正庚烷、二氯甲烷、四氯乙烯、其他粉尘、紫外辐射、高频电磁场、激光辐射、手传振动。 2、检测结果:铁班操作工、综合班操作工、五金班操作工、等离子切割机岗位、风喉班操作工5个岗位/工种的噪声每周40h等效声级超过了职业接触限值,其余岗位/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噪声超标岗位/工种在正确佩戴护耳器后,其噪声接触水平可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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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一)风险分类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通风管、不锈钢剪折件、铁剪折件等金属制品,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金属结构制造”,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分类标准,本项目属于分类标准中的“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根据现场调查、所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和既往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结合风险分类管理目录规定等综合分析,认为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严重”。 (二)分项结论
(三)综合结论 本项目在运行期间职业病防护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中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二、建议: 根据本次职业卫生检测,结合现场调查可知,本项目主要危害为噪声,建设单位应重视其防护和管理,针对噪声防护,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防护设施和措施: (1)规范工人作业,金属物件搬运与转运过程,轻拿轻放,以减少碰撞产生的噪声; (2)完善设备布局,风喉班作业时产生的噪声较大,其噪声可影响碰焊、打/涂胶、刷漆等周边岗位,应将风喉班与低噪声作业区隔开布置,建议风喉班单独布置在隔声间内,并在隔声间墙壁面上安装吸声材料,如不宜布置在隔声间内,则远离其他作业区单独隔开布置,以避免噪声形成交叉危害; (3)应将等离子切割机、冲孔机、冲床、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在隔声间内,并在隔声间墙壁面上安装吸声材料,如不宜布置在隔声间,应对设备设置隔声罩和减振垫。当因设备操作、工艺等原因不宜对高噪声设备作隔声处理时,建设单位应加强现场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劳动者作业时全程佩戴护耳器,以加强个人听力防护; (4)对于噪声强度高于85dB(A)的作业场所或岗位,建设单位应通过减少劳动者的噪声接触时间、对噪声作业场所或岗位进行噪声分级管理、建立职工听力保护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噪声监测、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等)等管理措施来进一步降低噪声危害。 (二)化学毒物防护措施与建议 (1)通过成分分析可知生产过程使用的密封胶、固强胶水中含有正己烷,该物质可经皮肤接触吸收造成危害,属于高危物质,建议使用低毒低危害胶水替换现阶段含有正己烷的胶水,以消除正己烷危害,同时,加强各化学品的采购管控,采购前应让供应商提供有效的成分说明书或第三方成分分析报告,以避免购入含有高毒高危物质的物料; (2)建议打/涂胶岗位增加局部通风设施的设置,以便及时排走有毒有害气体; (3)刷漆岗位设置的上吸罩高于劳动者呼吸带,且距离污染岗位较高,建议进一步完善上吸罩的设置,其排风罩的设置应低于劳动者呼吸带,且尽可能靠近刷漆岗位; (4)加强现场佩戴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督促劳动者在使用胶水、油漆等化学品时,需避免皮肤接触,同时佩戴防毒口罩、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如皮肤不慎接触,需及时冲洗干净。 (三)焊接作业危害防护建议 (1)加强现场作业管理,督促工人进行电焊、氩弧焊、碰焊时全程使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以及时排走焊接产生的烟尘; (2)加强个人防护管理,督促焊接工人作业时,应全程佩戴KN95防尘口罩、焊接面罩、护目镜、焊接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四)应急救援补充建议 (1)每年度应安排人员参加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以提高紧急救护能力; (2)应制定专项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并每年度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化学品泄漏演练。 (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 建设单位每年度应落实但不限于以下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1)每年度定期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应根据劳动者实际接触的危害因素,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每年度落实所有接触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的岗前、在岗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本次评价完成后,应及时、如实的向所在地监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后续每年度子完成职业卫生检测或评价后,均按照此项要求执行; (4)每年度都要做好劳动者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病危害告知,加强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 (5)每年度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第171号)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及时更新档案资料; (6)每年度应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将第(1)至(6)条建议内容及其他相关职业病防治工作列入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中,并作出相应的职业卫生专项经费预算,以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7)一旦工作场所布局、生产工艺、所用原辅料及防护措施等发生改变,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委托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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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按评价单元分布完善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的评价; 2.针对噪声聋病例及噪声防护完善评价内容; 3.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补充措施与建议; 4.评价结论补充职业病危害接触水平; 5.专家提出的其他个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