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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创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评)

目录:评价报告点击率:发布时间:2021-01-29 09: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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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鹤山市创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肖经理

项目名称

鹤山市创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评)

地理位置

鹤山市鹤城镇工业一区

目简介:鹤山市创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0411月建厂,200512月正式投产,总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用人单位位于广东省鹤山市鹤城镇工业一区,车间总面积36000m2。用人单位现有生产性员工377人,其中生产性女工105人。用人单位主要从事五金家具的生产,其产品主要为五金家具,年产量约为60万件。

现场调查人员

汪承鹏、吕倩芸

现场调查时间

2020.11.2

陪同人

肖经理

采样人员

詹伟岳、陈伟洋

采样时间

2020.11.9-11

陪同人

肖经理

检测人员

邬梓瑜

检测时间

2020.11.9-16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工作场所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臭氧、紫外辐射、噪声、手传振动、工频电场、高温、电焊烟尘、铝合金粉尘、其他粉尘的你浓度或强度,其中噪声存在超标情况,其他危害因素不超标

评价结论与建议:

1、结论

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符合要求,总体布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基本符合要求。

2建议

2.1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防尘毒措施

①建议在成型车间、研磨车间氩弧焊岗位设置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用于处理焊接时产生的烟尘。

②要求研磨车间打磨工在除尘系统旁进行打磨,禁止在其他区域打磨,防止打磨时粉尘逸散到车内。

防噪声措施

①用人单位成型车间和研磨车间的噪声强度大,建议用人单位制定听力保护,以更好的保障劳动者。

②建议在研磨车间划分为焊接区、打磨区,并有一定距离间隔,减少焊接烟尘对打磨工的影响和减少打磨时高噪声对氩弧焊工的影响。

防高温措施

夏季高温天气应为员工配备清凉饮料;在应急药箱内配备防暑药品。

2.2职业卫生管理

加强防护用品管理:要求员工在作业时应全程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和防护耳塞等防护用品,不能用棉口罩和医用口罩代替防尘口罩。

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应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职业病防护知识等。

应有劳动者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告知书格式参照如下要求: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所在部门及岗位名称

职业病危害因素

在岗期间职业禁忌证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护措施

 

£噪声

1.除噪声外各种原因引起的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

2.任一耳传导性耳聋,平均语频听力损失41dB

3.噪声敏感者(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纯音听力检查各频率听力损失均≤25dB,但噪声作业1年之内,高频段3000Hz4000Hz6000Hz中任一耳,任一频率听阈≥65dB

职业性噪声聋

防护耳塞

£高温

1.未控制的高血压;

2.慢性肾炎;

3.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4.未控制的糖尿病

5.全身瘢痕面积≥20%以上(工伤标准的八级);

6.癫痫。

职业性中暑

风扇等

£手传振动

多发性周围神经病

职业性手臂振动病

手套

£粉尘

伴肺功能损害的心血管疾病

尘肺

除尘设施、防尘口罩

£紫外辐射

活动性角膜疾病

职业性电光性皮炎、职业性白内障

电焊面罩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每年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体检后,应在申报系统上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并取得申报回执。

(5)应在厂区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公告栏公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内容。

(6)在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计划应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健康体检等与本公司相应的职业卫生内容。

(7)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应书面告知劳动者,并让劳动者签名确认。

(8)每年应按照要求更新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13.3职业健康监护

应安排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员工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体检周期要求安排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若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还应进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结果出现复查、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等情况应及时安排复查、调岗和进行职业病诊断。

员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可参照下表进行。

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建议

车间

工种

体检项目

体检周期

成型

车间

切割机操作工、冲床操作工、弯管机操作工、打孔机操作工、油压机操作工

噪声

1

切割机操作工、打孔机操作工

无机粉尘

2

氩弧焊工

噪声、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无机粉尘

1

紫外辐射

2

研磨

车间

打磨工

噪声、无机粉尘

1

手传振动

2

氩弧焊工

噪声、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无机粉尘

1

紫外辐射

2

喷塑

车间

喷粉工

粉尘

2

上挂下挂工

噪声

2

组装车间

组装工

噪声

2

包装车间

包装工

噪声

2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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