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职业卫生培训、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病危害告知、应急救援设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符合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监护基本符合要求。
建议
一、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1)制定听力保护计划,对拟从事噪声作业人员进行相关指导,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如果发现高危险人员,及时作出重点防护或换岗的决定。
(2)作业时确保各防护设施的正常开启,对各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维修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应急救援措施
(1)定期组织化学品泄漏应急演练,对应急救援设施进行定期检维修。
(2)日本电产必须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准入许可及防护告知,严格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的规定执行,并做好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及督促工人做好防护措施。
(3)加强日常生产车间的现场事故评估,对潜在的职业卫生相关的应急事故,做好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
三、个体防护用品
(1)项目单位应为所有接触化学品岗位配发防护手套,避免皮肤直接接触化学品。
(2)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加强日常监督工作,确保员工能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并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配发、验收、保管、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定期检测其有效性,确保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
四、职业卫生管理
针对本项目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生产现场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职业病风险评估。
(2)日本电产应根据此次检测结果,对职业病危害项目进行变更申报后拿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3)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职业危害基本知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4)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及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职业健康监护
日本电产按照表8-4完善职业健康体检,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健全职业健康档案。为了进一步防治职业病危害,日本电产应妥善保存工人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健全工人的健康档案。提高职业健康体检率,根据体检医院要求安排人员进行复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1)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2)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资料;
(5)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六、完善警示标识和公告栏的设置
为了提高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的警觉性,应在工作场所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语句和文字说明;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要求,完善警示标示和告知卡的设置,并对警示标识牌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确保警示标识牌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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