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联系我们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伟恒路6号1栋301室

电话:+86-769-23028015

邮箱:gdab@gdabjc.com

邮编:523000

当前位置:首页 -> 评价报告

广东普莱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目录:评价报告点击率:发布时间:2020-03-02 13:56:32

文章出处:责任编辑:

RSS订阅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广东普莱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付伟华

项目名称

广东普莱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地理位置

东莞市谢岗镇黎村天河东路72

项目简介:

    广东普莱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8月,位于东莞市谢岗镇黎村天河东路72号,总投资5000万元,厂房占地面积9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900平方米,车间面积4500平方米;用人单位是一家PET膜加工生产的的企业,年加工生产3574540米,现有生产人员78人,其中行政办公人员23人,生产人员55人,涂布车间现实行两班制,其余生产人员实行白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每周工作6天。

本次为用人单位首次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在此评价之前未进行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或评价。

现场调查人员

苏琼岛、陆利军

现场调查时间

2018.6.1

陪同人

付伟华

采样人员

梁康宁、苏琼哪

采样时间

2018.6.20-6.22

陪同人

付伟华

检测人员

梁康宁、苏琼哪、谢军、方君杨

检测时间

2018.6.20-6.222018.6.25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苯、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酮、乙酸乙烯酯、异丙醇、正己烷、氢氧化钠、二氧化钛粉尘、炭黑粉尘、噪声、工频电磁场

2检测结果:H1线涂料操作位的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过了职业接触限值;B2线涂料操作位、B2收料操作位、H1线和B2线的机长乙酸乙酯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超过了职业接触限值,其余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与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符合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卫生培训基本符合要求。

二、建议:

(一)防护补充措施建议

1)化学毒物危害防护措施及建议

1)用人单位应从源头控制及消除职业危害,加强化学辅料的职业健康安全采购管理,不宜使用含苯等高毒高危害的物料,应采用低毒低危害物料代替高毒高危害物料,对于采购的化学物料应让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有害成分检测说明书,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有害性分析检测,以避免购入高毒高风险的物料;

2)进一步加强涂布车间的全面通风换气,在采用全面机械通风的同时,再辅以局部机械通风,在涂布机及涂布作业保持密闭设置的前提下,应在涂布岗位上方增加局部上吸罩的设置,其排风罩的罩口面积应全面覆盖涂布产毒点,且低于劳动者呼吸带,并确保有足够通风量,以及时、有效地将涂布作业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排出车间,使得化学毒物浓度达到标准要求;

3)涂布车间不宜堆放用于盛装涂料、胶水等化学品的物料桶,对于车间中用于生产使用的涂料、胶水等物料容器,应采取加盖密闭措施,避免有毒气体挥发,使用后的物料容器要及时清理出车间;

4)涂布为自动化作业,工人定岗查看时应尽量减少在涂布岗位的停留时间,避免长时间接触到有毒有害气体;

5)涂布车间中的所有工人,在作业时应全程佩戴防毒面具+3号滤毒盒,因苯、甲苯、正己烷等物质也可经皮肤接触吸收造成危害,因此在进行搅拌、涂布等可能接触到涂料、胶水等化学品的作业时,在佩戴防毒面具的同时,还应佩戴防化手套,以加强个人呼吸及皮肤接触防护。

2)其他危害防护措施及建议

1)工人在加投钛白粉、炭黑等粉料时可接触到少量扬尘,工人在加投时要注意做好粉尘防护,佩戴防尘口罩;

2)涂布机的微凹棍需要根据实际需求送至清洗房进行超声波水洗,水洗时设备可产生噪声,如工人水洗时需长时间待在清洗房,则应适时佩戴护耳器,避免无防护长时间待在噪声作业环境中。

(二)应急救援措施

1)在化学品仓、涂布车间的门口补充设置应急防护用品专柜,并配备适量的防毒面具、防化手套、防护鞋等应急用品;

2)《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的化学品泄漏或中毒应急内容未明确,针对性不强,建议进一步完善,并定期组织涂布车间工人和化学品仓管员进行化学品泄漏或中毒应急演练,做好演练记录。

(三)加强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1)加强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场所每年应当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2)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对新进员工、在岗员工、离岗员工都要安排职业健康检查,对于职业健康检查发现的目标疾病人员,应按照体检机构的意见妥善处理;

3完善职业卫生培训: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在岗员工的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职业健康监护内容、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及佩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

4)加强职业病危害告知,应当与劳动者补充签订职业病危害书,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5)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完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

6)加强涂布车间工人防毒面具、防化手套等防护用品的穿戴监督管理,督促工人作业时按要求佩戴;

7)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的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8)每年年初应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并将上述职业病防治工作列入计划中,同时作出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经费预算,以保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落实。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关闭